写的是不是“我”,在于你写的是不是“人”。 这本书才得以开始。 当中数年我停停写写,种种不满和放弃他都了解,不宽慰,也不督促,只是了解这必然发生,我才有气力写下来。书稿完成后他承担了大量编辑工作,编辑时他曾说过有点悠然的快乐,是我作为作者的最大奖赏。 余江波是我“看见”栏目的原同事,这本书很多具体的材料与修订工作都是他的心血。他曾是我博客的读者,一再告诫我,不要偷懒简单地使用过去的材料,读者是不会满足的,必须重新与生活打滚,不断地深化材料。他的严苛是对的。 感谢何帆承担了这本书相关法律问题的修订工作。也感谢张宏杰、汪汪、老颓、牟森、土摩托。三年中,写是一件不知所往的事,还好有朋友相互伴随。 谢谢广西师大出版社的几位编辑杨静...